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为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体现就业导向的办学宗旨。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将从2014年起设立大学毕业生创业扶持基金,专项用于扶持本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为规范管理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业扶持资金来源
1、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
2、政府、企业的创业奖励资金与创业支持资金。
二、创业扶持对象
1、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在校就读或毕业后1年内,在湖南省内创业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本校毕业生。
2、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获得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三、扶持方式
无偿资助
四、扶持标准
1、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5000元、1万元、2.5万元、5万元。
2、实际资助额度由专家评审团确定,原则上项目扶持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0%。
五、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1、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湖南省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2、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本校应届毕业生,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记录;
3、创业项目能吸纳本校3名大学生(含3人)以上就业,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管理团队能力较强,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4、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科技含量较高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5、申报项目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具体由就业与创业教研室执行。对申请扶持资金在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的,组织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
6、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通过“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团”评审后,将分别给予5000元至5万元的资金扶持。
六、创业扶持基金使用监督与管理
1、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提出扶持资金年度预算,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管理。学院财务处负责拨付扶持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
2、创业企业提供创业项目虚假资料,骗取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的,一经查实,取消扶持基金申报资格,追回被骗取的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七、办法解释
1、本办法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监督其执行。
2、本办法从制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