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政策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创新创业 >> 政策指南 >> 正文

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扩围

2017年05月25日 11:07 佚名 点击:[]

人社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委相关人员近日对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时,明确指出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将扩展到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四类重点对象。

财政部介绍,根据国家政策,我国从2013年开始,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2015年,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并将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今年的就业政策,对这一补贴的使用范围又进行了扩大。“鉴于困难人群中,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等四类重点对象贫困程度更深,因此,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四类重点对象,瞄准了最困难的人群。”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按照近日国务院印发的文件,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财政部介绍,对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为进一步激励见习单位积极性,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扩大了就业见习补贴支出范围。